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双酚类化合物应加以关注
一、简介
双酚类化合物作为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高分子材料,如聚碳酸酯(PC)、环氧树脂、聚砜树脂等,其中PC无色透明、轻巧耐用、抗冲击性强,常用于生产水杯等;环氧树脂常用于食品罐头、婴幼儿奶粉罐等内涂层。目前常用的双酚类化合物主要有:双酚A(BPA)、双酚S(BPS)、双酚F(BPF)等,而其环氧衍生物则有双酚A二缩水甘油醚(BADGE)、双酚A(2,3-二羟丙基)甘油醚(BADGE·H2O)、双酚A双(2,3-二羟丙基)甘油醚(BADGE·2H2O)、双酚A双(3-氯-2-羟丙基)甘油醚(BADGE·HCl)、双酚A双(3-氯-2-羟丙基)甘油醚(BADGE·2HCl),双酚F双(2,3-二羟丙基)甘油醚(BFDGE·2H2O)及双酚F双(3-氯-2-羟丙基)甘油醚(BFDGE·2HCl)等。
双酚类化合物属于内分泌干扰物,具有雌激素效应,可能导致染色体异常,长期摄入会损害人体生殖系统、新陈代谢系统及免疫系统,尤其对婴幼儿可能造成更大的危害。BPS和BPF是双酚A分子结构中的丙烷基被取代而得到的衍生物。国外毒理学研究表明,使用双酚A衍生物产品同样不安全。由于BPS和BPF在结构上与BPA相似(分子结构式如图1),常作为BPA的替代品,但研究表明BPS和BPF同样对人体可产生类似雌激素干扰的不良影响。
图1 BPA、BPS、BPF的分子结构式
二、国内外法规
(一)欧盟
2023年4月23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针对双酚A的安全评估,在评估报告中,EFSA基于最新的科学数据,将双酚A的每日可耐受摄入量(TDI)确定为0.2 ng/kg bw(纳克每千克体重),高于该值的摄入量都可能会对人体产生潜在的安全危害,并需要采取措施进行防护。
当前,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法规(EU)No 10/2011及其修订案中针对双酚A的要求为:作为塑料单体,特定迁移量SML不高于0.05 mg/kg,不得用于生产婴幼儿用聚碳酸酯奶瓶和饮水器具。
很显然,基于新的TDI设定,法规清单中0.05 mg/kg 的SML将不再适用。因此,DG Sante将决定禁止在所有食品接触材料中有意添加双酚A,包括:塑料单体、涂料与涂层、油墨、粘合剂以及橡胶等。
2023年7月18日,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G Sante)召开网络研讨会,建议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中有意添加双酚A(BPA)以及其他具有相似结构的双酚类物质,包括双酚S、2,2-双-(4-羟苯基)六氟丙烷(双酚AF)和2,2-双(4′-羟基苯基)-4-甲基戊烷等。
2023年8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食品接触材料中双酚A(BPA)和其他双酚类物质风险管理方法的问答》。
双酚S、双酚AF等与双酚A结构类似的物质都被开发作为双酚A的替代品,但进一步的毒理学研究发现,此类物质可能会造成与双酚A类似的健康危害。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的安全,CLP法规(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将双酚S 、2,2-双(4′-羟基苯基)-4-甲基戊烷归为生殖毒性1B类物质;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通过了关于双酚AF及其盐类的意见,其他双酚物质也在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当中。
禁令预计将于2024年春季生效,并在经过18个月的过渡期后(即2025年底或2026年初),禁止含有上述双酚类物质的食品接触材料进入市场。针对一些特定的食品接触制品和使用情况,在提供可靠的理由和测试数据的情况下,将被允许申请延长过渡期。企业可以在2023年9月15日之前向DG Sante申请延长过渡期。
(二)中国
2023年9月6日我国发布的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对BPA的限值从GB 4806.7-2016版的0.6mg/kg降低至0.05mg/kg。BPS限值为0.05mg/kg。BPF未纳入在我国的正面清单中。
表1 国内外关于双酚A限值要求
表2 国内外关于双酚S限值要求
三、检测标准
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双酚类化合物的国家强制性检测标准见表3。
表3 食品接触材料双酚类物质国家强制性检测标准
四、建议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建议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中有意添加双酚A以及其他具有相似结构的双酚类物质,无疑是给市场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企业需要时时关注国外对于该类物质的限制要求的变化,提前进行布局,寻找替代双酚A的材料,并加强监控以确保符合新的禁用规定,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另外我国尚缺乏双酚类环氧衍生物的食品接触材料国家强制性检测标准,建议行业联盟和行业协会加大生产企业的风险意识宣贯,发挥主动性,结合行业自身情况,建立适合自己的团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