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3-(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等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公告(2017年 第2号)
关于四[3-(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等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公告(2017年 第2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四[3-(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等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 四[3-(3,5-二叔丁基-4-羟基苯基)丙酸]季戊四醇酯等2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2月6日